據瞭解,近來接到不少有關於房屋仲介存在著諸多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問題的投訴,該專線昨日從接到的投訴中總結了房屋仲介存在的六大問題。
一、虛假宣傳,引誘消費者簽訂合同。一些房屋仲介公司以所謂“質優價廉”的房屋招徠看房客戶。投訴案例中就出現過廣告中假稱傢俱家電設施轉讓,卻在合同中不加注明,以至消費者購房與看房不實。
二、訂立霸王合同,消費者權益無法保障。一消費者投訴稱,某仲介公司在簽訂合同時,約定無論是否經過其介紹,只要消費者與仲介公司的資訊房源簽訂了合同,就得向其支付仲介費。這些條款是不合法的。
三、違規操作,使消費者利益受損。有的仲介公司介紹給消費者的房屋屬於非法或缺乏合法手續的房屋,致使購房戶無法辦理手續;有的房屋沒有產權證無法購買,但仲介公司為賺取仲介費,卻對購房者說不用辦理手續,法律上這樣的房子是得不到保障的。
四、巧立名目,收取各項費用。有的仲介公司找種種藉口,除正當中介費用外,還收取所謂看房費、諮詢費等費用。
五、交費容易退費難。從投訴反映來看,交到仲介公司手裏的錢很難退回到消費者手上。比如租房到期後,仲介公司應退還其房屋押金,但一些仲介公司找出如東西損壞等藉口,就是不退押金。
六、無證“黑仲介”騙取錢財。一些沒有固定經營場所、無證照的“黑仲介”利用消費者的不知情騙取錢財,一旦被發現便溜之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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