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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授權我處理,跟台中永慶房仲的崇文捷運及北屯國寶加盟店有點糾紛,朋友跟永慶房仲簽訂專約託售,瑕痴業務過失一大推,剛進入履約保證沒幾天房仲業就把仲介服務費先行領取且沒告知賣方屋主,何姓業務員不承認有代理權的存在,疑似觸犯侵權行為且毫無悔意,買方借屋裝修違約入住連續二天且態度欠佳,崇文捷運方店長明知而不制止甚而欺瞞賣方屋主說買方沒入住之實,何姓業務員及特約代書也是一樣欺瞞賣方並反問你怎麼知道?買方房仲北屯國寶盧店長,態度非常差並說他的親戚很多在做律師跟法官,並說這是你們買賣雙方的事跟房仲沒關,請問還沒交屋完畢前能私下跟買方聯絡嗎?房仲疑似觸犯房仲業應盡之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投訴至總公司,不理你,寄存證信函,總公司跟北屯國寶店都不理你,在台中市政府地政局進入調解,結果方店長連續說謊我反駁他,主席趙先生對我的反駁都無回應,而對崇文捷運方店長的謊話似乎加以肯定,且紀錄吳先生還說房仲在借屋裝修期間無法進入房子裡面怎能盡到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呢?我回說:我都求證過買方確實住在裡面,我並告知房仲業,結果房仲都沒加以制止並欺瞞賣方屋主說買方沒入住之實,對於我的反駁吳先生也沒回應,我不知道什麼原因,怎麼調解過程中方店長的謊言我都有加以反駁,而調解人員趙先生跟吳先生怎麼都沒回應我呢?而且還會附和房仲的說法,這是什麼道理呢?(借屋裝修期間工人亂移動我的機車,造成機車受損我都不追究了,方店長居然敢說他有買水果來跟我致歉,連這種謊言也編得出來,我佩服啦!而且調解主席趙先生居然也相信,我當場反駁也是一樣沒人回應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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